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并负责本专业领域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对所组织起草和审查的标准的技术内容和质量负责,建立和管理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档案,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工作会议及时向公司报告工作,每年1月15日前应当报上年度工作报告。